一、招生专业类别与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我校2016 年安排硕士研究生招生学术型专业112 个,专业学位类别18 个(包括40 个领域),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约1660 名。各专业招生计划参见我校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各专业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2、各专业的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复试科目等详见我校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招生计划含推免研究生,我校除了教育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
4 个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推免生外,其他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实际人数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 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 月1 日,下同)或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我校学术型各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我校部分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详见我校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 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专业为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和工程硕士、农业硕士、中药学3 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他专业学位类别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在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
(五)对考生报考的其它要求具体见我校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报名时间:2015 年10 月10 日至10 月31 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
名信息。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其它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w.sxu.edu.cn/),查看相关通知。
1、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生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生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请报考时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择报考类别。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3、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
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招生目录备注中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和不招收跨专业考生的专业,有关考生不得报考。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四、考试
(一)初试
201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5 年12 月26 日至12 月27 日。2015 年12 月14 日至12 月28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
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二)复试
复试一般在2016 年3 月底或4 月初进行。复试办法和程序请于国家初试分数线公布后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w.sxu.edu.cn/)查询。
五、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公布,考生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有关调剂复试录取的详细通知公告。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报考调剂志愿。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制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 年,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3 年。专业学位专业学制请查看山西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二)学费
我校2016 年研究生收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后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 元。
(三)奖助体系
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资助体系下有关文件。
欢迎访问山西大学主页:http://www.sxu.edu.cn
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w.sxu.edu.cn/
山西大学研究生院:http://gs.sxu.edu.cn/。
单位代码: 10108 学校名称: 山西大学
研招办E--mail:yzb @sxu.edu.cn
电话: 0351-7011714
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 号
邮政编码: 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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