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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16年双证MBA招生简章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 发布日期: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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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专业类型及招生人数

我校2016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大类。招生总规模预计为2500人左右,各学院拟招生人数及拟招收推免生人数详见附表,各专业招生人数暂不确定,需等考试后根据国家下拨的计划数、学科点的培养条件、培养质量以及导师人数等确定。2016年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名额为5人,其中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招生人数不低于单考总数的70%。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法律硕士(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旅游管理硕士[1254]、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临床医学[105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按照《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要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上述专业学位之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护理硕士可接受单独考试报名。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2015年9月24日-27日9:00-22:00进行网上预报名。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由于考场容量有限,湖南师范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湖南师范大学(含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应届毕业生及必须选择湖南师范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报考文学院美术学(1304)的考生、音乐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音乐(135101)除作曲方向外的考生、美术学院艺术学理论(1301)、美术学(1304)、设计学(1305)、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美术(135107)和艺术设计(135108)的考生、工程与设计学院美术学(1304)、设计学(1305)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艺术设计(135108)的考生以及单考考生)报考。

(2)报考点的选择要慎重。如网上报名时选择“湖南师范大学报考点”,则必须且只能到湖南师范大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参加考试。

(3)我省报考点实行网上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将不能参加现场确认。考生网上缴费成功,若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一律不予现场确认,所缴报考费不予退还,请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缴费前仔细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国防生报名前须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申请表》,向驻校选培办提出申请,驻校选培办审核基本情况后报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审批,审批后方可报名。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7)单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先选择统考考生的初试科目,现场确认后由我校统一调整为单考考试的初试科目。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见各报名点通知,逾期不再补办(我校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1月7日-11日)。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考生来源为国防生的考生需提供《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申请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大学阶段成绩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专家推荐信(两份)到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后,再办理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将网上报名时单考考生填写的统考考试科目统一调整为单考考试科目。

(4)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若未实行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1.准考证: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4.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以及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临床医学硕士、护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西医综合(306)、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unnu.edu.cn/)下载。

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考生可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unnu.edu.cn/)查询。

7.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再次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8.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五、体检

1.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确定录取名单。录取考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费: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按国家及省物价部门审批执行。

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设立如下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所有在校全日制非带薪研究生均享受。

2.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获奖覆盖硕士生总人数的80%。

3.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万元

4.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

八、学制

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其中金融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临床医学硕士、护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翻译硕士学制为3年。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2.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和目录外二级学科。

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73095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邮 编:410081

传   真:0731-88872383

网   址:http://yjsy.hu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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