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面向全国招收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详见第九页招生目录(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指标为准)。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有关专业(领域)的硕士研究生。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毕业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考试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要求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五、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三)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 www.moe.edu.cn 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四)注意事项
1. 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2.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详细填写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以及能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电话号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应注明大学所在院系及专业。若考生联系方式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我院。
3. 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复试专业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填写两门加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填写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4. 关于定向委培研究生
在职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定向委培”选项,并注明定向单位名称,否则按非定向考生录取(录取后人事档案需转至我校)。定向委培考生一旦被录取,我校需与其所在原报名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人事档案由原单位保管。定向委培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由学校统一办理派遣手续。
六、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11 月 7 日至 11 月 11 日,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打印准考证
2015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8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初试时间
201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6 日至 12 月 27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8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九、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6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6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7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7 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 月 28 日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 6 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六、复试
1.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符合“201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3. 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大连海洋大学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4.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录取
1.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大连海洋大学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待遇
1.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为 6000 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工程硕士(专业代码 0852)和农业硕士(专业代码 0951)学费 8000 元/学年;法律硕士(专业代码 0351)和翻译硕士(专业代码 0551)研究生学费 10000 元/学年。
2. 入校后享受学校发放的 6000 元/学年的助学金待遇(定向委培生除外)及相应的奖学金政策。
九、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生
申请我校推免生的报考等相关事宜以《大连海洋大学 2016 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为准。
十、注意事项
1. 考生自行准备考试参考材料,我校不负责向考生提供。
2. 考生如果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
3. 若具体报考事宜如有变动具体以教育部及我校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4. 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招生联系部门:大连海洋大学 研究生学院 招生办公室(综合楼 S-311)
通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 52 号
邮编:116023 联系电话:0411-84762665;
传真:0411-84762665
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gs.dl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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