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总占地面积2114 亩,校舍建筑面积55 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这里湖山环抱,水天一色,风景秀丽,幽雅宜人, 是理想的学习园地。
学校拥有学术型硕士一级学科点2 个(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学位类别2 个(临床医学、艺术),1 个专业学位领域(化学工程),涉及25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涵盖理、工、管、医、艺等5 大学科门类。同时拥有“基础医学” 等28 个省、市、校级重点学科,这些学科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 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1 个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 个省研究生工作站, 2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 个省级品牌专业,10 门省级精品课程,3 个省级教学团队。
现有专任教师1115 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598 人。有双聘院士1 人,“楚天学者”12 人,二级教授14 人,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专项津贴及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5 人。有1 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 人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优秀青年骨干人才,16 人入选武汉市“213 人才工程”和“十百千人才工程”。全日制在校生18000 余人。
学校设有武汉研究院、交叉学科研究院、武汉生物医学研究院等54 个科研机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7 亿元。现有省部级科研平台10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 个。图书馆藏书212 万余册,电子图书52 万册,中外文期刊2200 余种,中外文数据库45 个。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注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创新性、国际性人才,主动适应社会与市场需求,立足武汉, 服务社会,力争早日建成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
二、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报考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考生,应为尚未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且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学历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9-10月。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公网)或 http://yz.chsi.cn (教育网)
请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现场确认:预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1月,具体安排请详见各报名点通知。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的学生证;在职及其他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地点:
(1)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考生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湖北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 6 个社会报考点报名;
(2)省内考生可就近到长江大学、三峡大学、襄樊市教育考试院、湖北医药学院、恩施州招生考试办公室、黄冈师范学院和黄石市教育考试院 7 个省内报考点报名;
(3)外省考生可到本省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初试时间为2015年底或2016年初。
2.复试:复试时间为2016年4月,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具体报名事宜以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我校网上正式公布文件为准。
(四)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1. 复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各占50%作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入学考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并保证专业;
3.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测试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经物价部门审核,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费统一为:8000元/年。
(六)研究生教育激励机制
1. 完善的奖助体系。完善的奖助体系。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培养质量,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资助政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助体系。具体见下表:
表一:江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一览表
类别 |
奖学金名称 |
获奖比例 |
金额 (万元)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2% |
2 |
学业奖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10% |
1.2 |
二等 20% |
1 |
||
三等 70% |
0.8 |
||
单项奖学金 |
研究生标兵 |
2% |
0.3 |
优秀毕业生 |
10% |
0.2 |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5% |
0.2 |
|
公益活动先进个人 |
5% |
0.1 |
|
文体活动优秀奖 |
符合条件即可 |
0.1 |
|
专项奖学金 |
武汉供销社奖学金 |
3名/年 |
0.1-0.2 |
九源励才奖学金 |
5名/年 |
0.4 |
|
昱申翔奖学金 |
5名/年 |
0.1 |
|
科研成果奖 |
科研创新成果奖(学科竞赛、科研成果等) |
符合条件即可 |
见《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
表二:江汉大学研究生助学金一览表
助学金名称 |
资助比例 |
金额 |
|
国家助学金 |
100% |
500元/月 |
|
学校助学金 |
100% |
300元/月 |
|
“三助”津贴 |
“助研” |
符合条件 |
见《江汉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
“助教” |
|||
“助管” |
|||
困难补助 |
符合条件 |
500-1000元/人 |
|
科研创新基金 |
符合条件 |
4000-15000元/项 |
|
欧阳康乐产学研用创新基金 |
5-10项 |
5000-8000元/项 |
凡受到共青团中央“春蕾计划”资助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月另加100元特困补助,受资助的学生还可获得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家路费补助。
对于特别困难或遭遇重大疾病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校视情况给予其他资助。
2. 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学校获批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省研究生工作站1个;设立“研究生创新教育基金”,主要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成果奖励项目”、“研究生访学资助项目”和“欧阳康乐产学研用创新基金”。“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进入创新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鼓励研究生到企业进行成果推广和转化工作。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校组织一级学科专家评审、校领导批准,可获得科研创新基金资助,资助金额按照《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研究生成果奖励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的创新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申请国家发明专利等,资助金额按照《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执行;“研究生访学资助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进入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合作科研,资助金额参照《江汉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办法(试行)》执行;“欧阳康乐产学研用创新基金”,用以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拓宽科研创新视野,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创新活动,资助金额为5000-8000元/项。
3. 舒适的住宿条件。学校拥有湖北省高校较好的研究生住宿条件。按照3人间设置,每间宿舍都具备独立卫生间,并安装有电热水器和空调,同时还配备了公用微波炉、洗衣机等家用电器。
(七)研究生培养特色
学校拥有30多年的研究生培养历史,以“应用性、创新性、国际性”为人才培养目标,以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创新人才为特色。
1. 应用性
学校多年来一直十分注重研究生应用能力培养,将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在企业,在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与企业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研究生导师中有不少来自于企业、科研院所、医院等一线单位。
理、工、管门类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双导师”制。学校拥有包括交叉学科研究院首席专家、“楚天学者”、“黄鹤英才”、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在内的一支长期从事教学科研与生产实践的“双师型”导师队伍;拥有产学研一体化的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和与企业共建的研究生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与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院、东风汽车公司等地方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等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共建“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北省豆类(蔬菜)植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烟尘污染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柔性显示材料与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城市圈制造业发展研究中心”、“武汉语言文化研究中心”、“湖北省非物质文化研究中心”等。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全程临床实践基地培养“模式,基地集合了武汉市多所大型综合性医院的优质临床资源。学校努力推行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相结合(即学历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四证结合”),培养临床型高级医学人才。目前,学校已与武汉市中心医院(江汉大学临床医学院)、武汉市普爱医院(江汉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北省中山医院(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等10余所大型医院共建临床实践基地。实践基地共有30余个国家级重点专科、40余个省级重点专科、50余个市级重点专科,共有4个国家级首批住院医师规范性培养基地和多个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具有“双向嵌入”的人才培养特色。学校和协作单位,通过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三个层面的相互嵌入,建立起一个运作良好的教育平台,进行高层次的艺术人才培养。学校先后签订了29家实践基地,包括一大批一流的专家和团队,如国家级广告产业基地的汉阳造创意园、投资10亿元的武汉开发区创意园、全国重点美术馆之一的湖北美术馆、首批一级博物馆的武汉博物馆等,均能够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实习实践平台和条件。
2. 高水平联合培养
学校积极推进与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目前,已经同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签订“科教结合协同育人”合作协议,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宗旨,共同探索建立科教结合协同育人的新模式,培养高质量的创新创业人才。
2015年,学校成立环境与健康研究院,依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化学和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组建联合实验室,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环境与健康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实力雄厚,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各1名,6名导师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资助,4名导师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资助。这些高水平导师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实践、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等提供专业指导。联合培养研究生不仅享受江汉大学在籍研究生待遇,同时给予中国科学院准在读研究生待遇。研究生在我校完成一年级学习后,全部进入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相应导师的课题组完成科研与论文撰写工作,此外,我校还与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分子反应动力学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家国家级科研院所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
3. 国际化
学校近年来加大了研究生“国际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学习交流国际化。近两年,学校已选送26名研究生参加“湖北省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等项目,赴美国、法国、加拿大、台湾等学习和交流。各学院积极与国(境)外的大学建立联系,探索合作办学模式;学校也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让更多的研究生能够走出去,拥有在国外学习的经历。二是导师国际化。学校加大外籍教师和具有海外学习经历教师引进的力度以及本校教师出国交流、培训的力度。学校从美国和法国引进多位世界著名的学术专家成立武汉生物医学研究院和交叉学科研究院,以这些首席专家为主组成导师组培养研究生。三是课程国际化。学校在研究生教学上进行改革,在课程设置和教材选取等方面积极与国际接轨,让更多研究生能够用国际的视野、国际的眼光、国际的理念、国际的惯例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让研究生能够较早地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目前,我校已与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威斯康辛帕克赛德分校、拉文大学、圣文森特学院、尼亚加拉大学、黑山州立大学、加拿大西三一大学、荷兰格罗宁根汉斯大学、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墨西哥扎卢卡谷州立大学、日本大分大学等海外高校及台湾铭传大学签订学生交流合作协议。
4. 创新性
经过三年的强化训练,学生能够掌握良好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毕业后能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和科研管理等单位的工作中迅速适应角色,成为中坚力量,在后继的博士学习中能显现出良好的研究学习能力。近三年,我校研究生就业率为100%,部分毕业生顺利进入中国科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天津大学等攻读博士学位。
近三年来,我校研究生已公开发表包括影响因子8.535在内的学术论文近150篇,其中40余篇被SCI、EI或ISTP收录;申请专利10余项,部分专利已得到授权并作为技术基础创立公司;获得学科竞赛奖10余项,包括全国研究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三等奖1项、华中赛区二等级3项、三等奖1项,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三等奖1项;“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湖北省铜奖1项,湖北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1项,全国高校物联网应用创新大赛华中赛区创意组二等奖1项,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汽车智能设计大赛创意组二等奖1项,省高校“江汉之春”研究生篮球联谊赛第二名,省高校研究生“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三等奖等成绩。
(八)其它事项
1. 如果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2. 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
联系部门:江汉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7)84225801
电子邮箱:jw5804@jhun.edu.cn
3. 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准考证、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书等,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4.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可登录江汉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查询( http://gs.jhun.edu.cn ),并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均以江汉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上所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单位代码: 11072
联系部门: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
邮政编码: 430056
联系电话:(027)84225960、84225310、87496709
传真电话:(027)84225310
网 址: http://gs.jh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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