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校拟招生253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8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5名,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各专业初试考生上线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
一.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校在专业备注信息中标明的条件。
二.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内财教【2013】974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16级秋季学期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说明如下。
(一)学费标准
汉授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蒙授专业每生每年6400元。
(二)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奖学金及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以在校生4.5%比例左右进行奖励,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自治区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得重复享受。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三助”津贴
自治区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在校生30%比例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8000元。我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三助”津贴标准依据有关文件另行确定。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按时网报且现场确认,须遵照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以及《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执行。
2、网报时请准确填写所有信息,手机号码不要变更或者停用。
3、除2016届应届本科生在2016年9月入学时查验学历证书外,其他考生在复试时均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将不予加试。
其他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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