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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2016年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西安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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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西安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设有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系、医学技术系、口腔医学系、基础医学部等13个教学单位,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17个本科专业及方向,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文学四大学科门类。学校目前拥有5所附属医院。风湿病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临床医学为省级优势学科;基础医学、药学、护理为为省级扶持学科;急诊科、血液科、心血管内科、肝胆外科、检验科、泌尿外科、妇科等7个学科为陕西省优势医疗专科;老年病科、心电起搏与电生理、骨关节科等3个学科为陕西省医学重点学科;神经病学为陕西省医疗单位重点学科;消化病学、产科省级医院重点学科。2011年10月,我校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权,并于当年开始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2016年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招生目录。2013年,教育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我校为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二、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一)培养目标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主要是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培养高层次临床医师,要求具有坚实系统的临床医学专业知识,较强的临床工作能力,熟悉临床科学研究过程,培养的侧重点在于临床能力的训练和提高。

(二)培养模式

   采用以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相结合的导师组培养模式。导师组由学校、医院等遴选出来的3~5名专家组成,在责任导师(组长)的领导下,导师组共同完成学生理论教学、临床技能训练及论文指导工作。学习期限为3年。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

3.具有下述条件之一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条件:①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②辅修过十门以上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③英语通过四级;④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⑤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大学主干课程(详见本专业领域具体招生目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①、③、④、⑤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教务部门提供);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今年起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必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五)资格审查将在复试前进行,有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西安医学院的陕西省省内应届本科生和其他考生请选择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陕西科技大学报名点代码:6114)。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一)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应届生还须携带学生证)。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代码101)   
    12月26日下午 英语一           (科目代码201)    
    12月27日上午 西医综合         (科目代码306)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

  1、我校2015年初试合格线执行教育部一区复试基本成绩要求。

  2、复试分笔试、外语能力测试及综合面试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50%。具体内容及比例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上线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间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留意西安医学院研究生处网上通知。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参见我校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15级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学费标准另行公布。

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学校设立的多项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硕士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
  (3)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提供,用于支持硕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因素按学年进行评定与动态调整,并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每生每年10000元)和二等(每生每年8000元)。一等奖学金奖励长学制研究生,二等奖学金奖励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比例不超过80%)。一名硕士研究生在一年内"学业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4)厚德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不含调剂生)最终录取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5%者、毕业于“211”工程大学的推荐免试生,在第一学年享受厚德奖学金,每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5)学校设立的多项奖学金。

十、其他

(一)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也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二)请考生关注我校网页(http://www.xiyi.edu.cn),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三)招生联系方式
   院校代码:11840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邮政编码:710021

联系人:卫老师
   联系电话:(029)88462728、88462823、86168677

传真:(029)88462823、86168677

E_mail:xyyzb2011@163.com
    医学院主页:http://www.xiyi.edu.cn

 研究生处主页:http://59.75.1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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