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目录中本单位招生规模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我校除项目管理专业外所有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推荐免试生来我校,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023-62460038,023-62471276。
三、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项目管理专业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程序
1.研究生招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报名点现场信息确认两步;
2.报名地点为考生所在地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
3.现场信息确认时,考生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五、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考试地点:在网报时所选报名点参加考试。
七、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合格后在复试时需加试2门大学本科相关专业主干基础课程。
八、其他:
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而参加报名者,所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档,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一切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我们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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