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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16年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招90人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广西师范大学 发布日期:201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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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 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
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 月1 日,下同)或2 年以上,达
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或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 年或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免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具体要求参看《广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广西师范大学2016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四)我校各招生专业均不招收非本专业专科(同等学力)考生。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一)网上报名:所有报考2016 年硕士生(不包含推免生、支教团、农村师资硕士)必须网报。
      1.网上报名日期:2015 年10 月10 日—31 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 年9 月24 日至9 月27 日(每天9:00-22:00)。

3.考生登录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支教团、农村师资硕士)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5 年11 月8 日-14 日(具体时间注意各考点公告)。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 月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属桂林市区及附近且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四)下载准考证:2015 年12 月14 日-2015 年12 月28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及复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5 年12 月26 日至12 月27 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12 月26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26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27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27 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三)考试地点 :由考点统一安排,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安排在育才校区内。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1.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2.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3.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五)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复试时间一般在4 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生复试时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原件)。

(七)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
(八)同等学力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九)跨专业报考考生由我校各专业学院决定是否加试,见《广西师范大学2016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广西师范大学,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报名时必须选择好录取类别,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考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
五、学制:
(一)所有学术型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二)专业学位:公共管理(MPA)、工程硕士(通信工程085208)学制为三年,其余专业均为两年。
六、学费收取标准
参见广西师范大学 师政财经〔2014〕10 号文http://www.yz.gxnu.edu.cn/html/art771.htm
七、奖助学金政策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享有多项学业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 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 元。
2、国家奖学金:获奖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 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 元,根据国家规定的比例评选。
3、学业奖学金:获奖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10000 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12000 元,按一定比例分等级评选,覆盖面达70%。
4、符合奖助条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只享受二年的奖助政策。
5、学校、学院或社会捐助性质的为研究生设置的其他类奖助学金(如华藏、孝廉奖学金等)。6、学校、学院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7、奖助学金的具体实施参照国家、自治区及我校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一)网址:http://www.yz.gxnu.edu.cn
(二)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 号 邮政编码:541004
(三)联系电话:0773-5833630;0773-5838221
(四)电子信箱:yjsb@gxnu.edu.cn
十、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有冲突,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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