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和管理人才。
二、学习年限
2016年我校博士招生实行一次招生。学习年限一般3年,在职博士生3-4年。
三、招生人数:
招生人数450名左右(准确数字以教育部下发的指标为准)。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历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校招生国家体检要求;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招考方式
2016年我校博士生招生全部采用申请审核制的选拔方式,详见《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15〕489号)和相关学院的2016年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者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3日-12月23日),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但可查询、打印报名信息。
(二)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考试费200元,现场缴费或汇款,汇款须通过邮局汇款,并请注明“姓名、报名号(网上报名时获得)及博士报名费”等字样。
具体地址:南京市 卫岗1号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95
收款人:杨亮 电话:025-84395345。
缴费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1日,未缴费者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三)提交电子申请材料
网报结束后,申请人请及时在网上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此阶段不必邮寄纸质材料),如下内容: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扫描件;
3.学位、学历证书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4.硕士阶段成绩单扫描件(须就读单位签章);
5.英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雅思A类,WSK等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
6.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7.硕士学位论文的封面和摘要(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附件2)(不少于3000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申请人提交电子版材料注意事项:
1.博士报名电子材料的提交是博士报名审核的重要环节,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材料后提交,所有附件格式不限。
2.建议成绩单、外语成绩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
3.应届生请务必提交“在读证明”、“论文摘要、目录”等材料项。
4.往届生请务必提交“学位学历复印件”,“学位论文”等材料。
5.请将以上电子材料压缩为RAR或ZIP压缩包后上传。
七、学科审核和学院复核
1.初选
在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后,学院组成资格审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可在学院主页公布复核阶段考生名单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学院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
2.英语入学考试
英语水平没达到免试要求的申请者,但符合上述参加学校英语统一考试条件者,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后,可视为英语水平考核通过。
3.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进入复核名单的考生,在参加复核时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原件交到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留复印件备查,申请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5)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签章);
(6)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报考攻读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7)英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雅思A类,WSK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8)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等的原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附件3)(不少于3000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10)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书(附件4)。
4.复核
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进行复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审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
专业知识考查可根据各学院特点通过笔试、面试及实验操作等形式进行。综合能力面试时对考生的本科、硕士期间学习、科研能力、英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专家推荐、拟攻读学科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核。
复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应提前7天在学院主页公布,面试工作应公开进行。综合审核时,考生须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5.确定并报送复核成绩
复核总成绩由四个部分组成: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面试成绩。复核总成绩排名是确定录取排名的依据。各学院在制定方案时要明确规定各部分的考核方式,给分办法及复核总成绩中每部分的权重。
6.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在结合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各学院可参照以上选拔程序,按照保证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初选、复核及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具体操作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实行,并在学院主页上公布。
八、研究生院审批
依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批准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即取消其攻读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有违法违纪记录;(3)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九、体检
体检安排由各学院根据本院的复核阶段的时间安排与校医院商议决定,并另行通知。
网报时按要求下载、打印体检表(附件5、正反两面打印)。参加体检时务必携带此表,否则不予体检。体检结论由南京农业大学校医院填写,体检表由南京农业大学校医院转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合格以我校体检结论为准。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1.收费标准:
为贯彻《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我们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按学制收费,普通招考生学制3年,直博生学制5年。
2.奖助体系:
(1)实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范围覆盖计划内的所有在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分12个月发放。
(2)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3)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学金的类别、比例和标准为:一等奖30%,18000元;二等奖40%,15000元;三等奖30%,12000元;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4)实行校长奖学金制度,博士生校长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制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生,设特等奖若干名,每生奖励100000元;设博士生校长奖学金20名,每生奖励50000元。
另外还设有:a.专项奖学金制度,主要奖励优秀学位论文、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b.社会奖学金,主要是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或其他来自社会捐赠的奖学金。
(5)导师对所招收的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具体标准为每月最低3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十一、其他事项
1.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3.在境外(含香港和澳门)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4.学校招收非脱产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规定为:自然科学领域最高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的5%,人文社科领域最高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的10%,高校专任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行政人员均在此比例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同时在复核阶段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由考生自行填写并由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5.报考类别说明:(请仔细阅读后再填报)
非定向:无工作单位,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
定向:有工作单位,如果被我校录取,不转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我校须和考生及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6.所有报名材料务必以邮政快递(EMS)或挂号信形式寄出,请勿以其他快递方式寄出,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或提交一份由当地省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8.有关专业、导师等方面的详细信息请与相关学院联系。
9.如因教育部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信息更新,以最新发表信息为准,请随时浏览2016年博士招生相关通知。
附:各学院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学院 代码 |
学院 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通讯地址 |
|
001 |
农学 |
李雪芹 |
025-84396302 |
详见备注 |
lizi@njau.edu.cn |
002 |
植保 |
岳丽娜 |
025-84396589 |
详见备注 |
yln@njau.edu.cn |
003 |
资环 |
马晶 |
025-84395620 |
详见备注 |
majing@njau.edu.cn |
004 |
园艺 |
周泳 |
025-84395262 |
详见备注 |
zhouxiaoyong@njau.edu.cn |
005 |
动科 |
林桂娟 |
025-84395346 |
详见备注 |
lingj@njau.edu.cn |
006 |
经管 |
张扬 |
025-84396041 |
详见备注 |
zhangyang@njau.edu.cn |
007 |
动医 |
段颖 |
025-84395335 |
详见备注 |
duanying@njau.edu.cn |
008 |
食品 |
刘燕 |
025-84396344 |
详见备注 |
yanliu@njau.edu.cn |
009 |
公管 |
朱鹏 |
025-84399561 |
详见备注 |
zhupeng@njau.edu.cn |
010 |
人文 |
肖阳 |
025-84396816 |
详见备注 |
xiaoyang@njau.edu.cn |
011 |
理学 |
杨丽姣 |
025-84395554 |
详见备注 |
yanglijiao@njau.edu.cn |
012 |
工学 |
庞玉静 |
025-58606639 |
详见备注 |
pyj@njau.edu.cn |
013 |
渔业 |
郭晋 |
0510-85558444 |
详见备注 |
guoj@ffrc.cn |
014 |
信息 |
汤亚芬 |
025-84395042 |
详见备注 |
tyf@njau.edu.cn |
015 |
外语 |
刘恒霞 |
025-84395751 |
详见备注 |
liuhengxia@njau.edu.cn |
016 |
生科 |
孙冬丽 |
025-84396671 |
详见备注 |
dlsun@njau.edu.cn |
017 |
思政 |
陈一楠 |
025-84399580 |
详见备注 |
cyn@njau.edu.cn |
018 |
金融 |
冯薇 |
025-84396662 |
详见备注 |
Erduomao86@njau.edu.cn |
019 |
农发 |
蒋楠 |
025-84396421 |
详见备注 |
jiangnan@njau.edu.cn |
020 |
草业 |
何晓芳 |
025-84396130 |
详见备注 |
hxf@njau.edu.cn |
备注: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院名称”“学院联系人”收 邮编:210095
工学院和渔业学院校址不在卫岗校区,通讯地址如下:
工学院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40号 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科技与研究生处
庞玉静 收 邮编:210031
渔业学院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山水东路9号 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人事人才处 郭晋 收 邮编:214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