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公开招考为一次(不含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各博士点招生人数暂不作具体规定,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计划,此项工作具体详见“福州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生源状况、招生有关规定和初试情况情况分配学部(学院)的招生计划,学部(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博士生招生有关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录取名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学术型硕士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特别提示:在学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报考我校博士生,此类考生必须在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方能报考);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2)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应是报考学院认可的全国性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过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同等学力考生注意事项:①考生须达到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并须在报名前将有关材料(上述的(1)、(2)项)的复印件(考生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挂号或特快寄送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经报考学院和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②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③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6.为保证和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优先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除经我校批准的高校或科研单位的教学与科研人员外,我校一律不招收不能脱产学习的在职定向博士生。本校在职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可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每个博士点原则上最多招收本校在职人员两名(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下的各博士点累计招收本校在职人员人数原则上最多6名)。
二、报名
1.报名要求
(1)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一、网上报名;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报名费。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5日—12月10日,网址:http://yjsy.fzu.edu.cn。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届时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相关通知。
2.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考生应在2015年12月15日—12月19日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报考材料。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考生本人签名,经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须注明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学习方式:脱产学习或不脱产学习)。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学术型硕士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5)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6)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这两项材料可推迟至复试时交,并由本人于复试前一天直接交报考学院)。
(7)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3.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所有考生的报名费请于2015年12月11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局寄至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50116)(汇款单留言栏需填写考生姓名和博士报名费)。
4.体检在复试时进行(注意:体检时请备好一张与《报名登记表》上同底的2寸照片)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英语和两门业务课(具体考试科目见专业目录)。同等学力和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四、考试时间
初试日期为2016年4月23日-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福州大学。复试工作和体检工作一般安排在我校确定初试成绩基本合格线后进行,时间拟定在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凡不转人事关系的考生不得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若已被其它学校或单位拟录取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应及时向我校报考学院和研招办书面说明个人的意愿,我校会尊重考生的意愿。否则一经发现,我校即取消此类考生的拟录取资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六、学费标准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博士研究生不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还是定向就业,学费标准均定为10000元/生.学年(所列学费标准参闽价费[2013]479 号、福大财函[2014]1 号文件)。
七、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
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具体见公布的信息)如下: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800元,按12个月发放。
2.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8000元;每级新生评选一次。
3.优秀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一、二等奖:特等奖15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二等奖学金7000元。优秀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一般为当届研究生总数的65%左右。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学校设立“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遴选优秀的博士生列入科技创新基金资助对象,每月给予1800元的奖励和生活津贴,另有结题优良奖励。
6.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
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八、需要了解其它具体事宜,以及“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政策,请与我校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或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或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请经常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了解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九、专业前符号:☆表示国家级重点学科,▲表示省重点学科,★表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十、导师前符号:◆表示只能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十一、联系与查询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16
查询网址:http://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15,22865507
传真号码:0591-22865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