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16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510人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联合培养招生人数),各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时公布。招生人数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方式招收的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学业报考要求:
①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②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生主干课程(需有书面证明);
③以本人为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④达到招生学院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未经认证的境外学位证书不予认可。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除满足上述第1、2、4、5条规定外,考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已完成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3.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
4.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只能接收学术学位专业的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专业学位博士招生领域只能接收对应专业学位领域的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
★各博士招生专业是否招收硕博连读考生,请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确认。
(三)直接攻博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推免生(直博生)接收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15〕45号)要求执行。
(四)申请考核
我校资源环境学院、大气科学学院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固体力学(080102)、工程力学(080104)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报考要求详见相关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五)少数骨干
详见《兰州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对象:报考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考试方式的所有考生。
3.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考试信息并提交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电子版照片,上传照片一般应为蓝(红、白)色底色的免冠头像数码近照,图像必须清晰,格式须为jpeg,大小控制在35k以内。相片尺寸为150(宽)×200(高)像素(pixel)。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提前按上述要求准备电子照片。严禁通过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电子版照片。
(二)报考材料提交
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请于2016年1月9日前将以下报考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到有关招生学院。逾期未寄(送)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1.普通招考考生
(1)《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
(3)《兰州大学2016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附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通讯评议书(在读硕士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可不提交)、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学位证明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
③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5)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②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
③中职或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④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硕博连读考生
除提交上述(1)、(2)、(3)材料外,硕博连读考生还须提交:
(1)《兰州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专用)。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以上各类材料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
3.直接攻博考生
仅需《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包括初试报名考试费和复试报名考试费两部分。
1.初试报名考试费
(1)初试报名考试费包括外国语、业务课一和同等学力考生政治理论加试科目的报名考试费用。凡报名参加初试的普通招考考生均须缴纳初试报名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已获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考生初试报名考试费为每生90元,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20元。
(2)初试报名考试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纳,由学校统一收取。
(3)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试,不缴纳初试报名考试费,只缴纳复试报名考试费;直接攻博考生的初试报名考试费和复试报名考试费已于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时缴纳,不再重复收取。
(4)未按期缴纳初试报名考试费的普通招考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已进行网上缴费但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普通招考考生,在学校报考资格最终审核完成后,通过网上予以退还。
2.复试报名考试费
(1)复试报名考试费包括业务课二,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及同等学力考生两门硕士主干课程考试等费用。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凡参加复试环节考试的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须缴纳复试报名考试费,每生50元;同等学力考生还须缴纳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考试费用60元。
(2)复试报名考试费在考生参加复试报到时,以现金方式直接缴纳至招生学院。
(3)未按期缴纳复试报名考试费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已缴纳复试报名考试费但中途放弃复试资格的考生,所缴纳复试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
各类考生的报考资格由招生学院根据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并由招生学院将符合报考条件的准考名单统一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招生学院通知有关考生并说明理由。
兰州大学研招办根据招生学院备案的准考考生名单和有关考生的报考信息,对考生的准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最终准考考生名单于2016年2月底前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请有关考生注意查询。其中:“申请考核制”准考考生名单由相关招生学院公布。
五、报名现场确认
(一)确认对象
普通招考方式所有准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直接攻博考生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3月17日。
2.地点:将于2016年3月初,在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e.lzu.edu.cn)栏目中另行通知。
●“申请考核制”的普通招考考生的现场确认由招生学院安排。具体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
(三)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二代民居身份证件原件。
2.考生本人学位证明原件
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
③同等学力人员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持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现场确认;材料齐全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参加复试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
(二)体检时间:考生复试报到后至复试工作结束前之间完成。考生体检时须空腹,同时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体检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不按指定地点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初试
(一)参加对象:普通招考方式准考考生。
(二)时间地点:2016年3月19日-20日,兰州大学。具体时间、考场及教室详见现场确认时领取的《准考证》上的安排。
●“申请考核制”考生初试按招生学院确定的时间、地点要求执行。
八、复试
2016年,我校部分学院实行初试和复试在不同时段分别进行的初试、复试“两段制”考试办法。实行“两段制”考试办法的学院有:核科学与技术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七个学院(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他招生学院实行初试、复试在同一时间段内统一完成的考试办法。
(一)时间与对象
1.不实行“两段制”考试办法的学院:复试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22日。参加对象为对应招生学院所有的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2.实行“两段制”考试办法的学院,复试时间在考生初试成绩公布后,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参加对象为达到有关招生学院初试成绩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和所有硕博连读考生。
(二)复试地点: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招生学院的安排为准,请有关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予以了解并熟知。
九、有关重要说明
(一)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未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
(二)准考考生的《准考证》,在考前报名现场确认时由考生直接领取。
(三)考生在初试和复试中,若有一门考试科目缺考或违纪,该考生所有科目试卷均不评阅。
(四)对在报考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处理。
(五)我校部分学院不再提供相关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自行选择相关参考书。
(六)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以3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在校的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至6年。
(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3000元/年。
(八)关于招生信息发布与考研资料获取
1.信息发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全部通过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中“招生工作”栏目发布。
2.参考书目:请考生直接在当地书店或网上书店购买,也可与招生学院联系。
3.往年试题:学校不出售任何历年博士研究生各科目试题。
4.辅 导 班:兰州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王集生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网 址:http://ge.lzu.edu.cn/enroll/
注:教育部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尚未下达,若招生政策发生变化,我校将会及时在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更新说明,请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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