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贵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有:
(1)科学学位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硕士学位;
(2)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专业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三、招生计划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暂定601名,详见《贵州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只限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或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且获得学士学位者;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只限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者或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已获主治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背景为护理学的考生只能报考护理学专业和基础医学专业;报考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以为医学专业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者(如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中医学等),也可以为非医学专业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者(如管理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科学、社会学、保险学、法学、生物科学、电子信息科学、环境科学、心理学、统计学等)。
⑷我校2016年起不再招收高职高专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
⑸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此外,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五、报名
1.报名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的统一部署进行,请考生注意查阅教育部的相关信息。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3.复试时间一般在教育部划定复试分数线后(大约在2016年3月下旬)进行。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具体要求及相关安排按当时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除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外,还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能参加复试。
八、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体检等各程序阶段中的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初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均为3年。
十、奖学金和助学金
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政策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研究生奖助学金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将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或方向倾斜)、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等。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不同专业和类型学费不同。
十二、招生信息与咨询
1.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xy.gmc.edu.cn/index.htm),查看招生相关信息。
2.咨询电话:0851-86908282(籍老师)
十三、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邮编:550004
十四、其他
如在2016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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