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招生单位代码:84506)创建于1950年,现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主管的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下属的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医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细胞工程、基因工程的主要研究机构和生物制品产、学、研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也是中南地区免疫规划指导中心。
建所60多年来,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在生物制品的科研、生产和销售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造就了一大批经验丰富的生物制品学专家,现拥有世界卫生组织(WHO)狂犬病专家1人,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2人,国家新药评审委员会专家4人。现承担国家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及湖北省、武汉市重点攻关计划等多项重大课题,取得各级成果奖及科技进步奖160余项;拥有“国家联合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物制品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生物制品工程研究中心”、“卫生部单克隆抗体中试实验室”、“卫生部狂犬病街毒实验室”等多个国家级和省级研究机构。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为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也是生物制品系统唯一的博士点。现有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11人,已培养毕业博士研究生50名,硕士研究生174名,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生物制品行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现将我所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所招收免疫学、病原生物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共10名,学制为三年,培养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二、报考条件:
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及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非应届人员。
(3)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考前将证明材料报送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取得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4.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体检要求和我所补充规定。
6.原则上只接收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生物技术类等专业考生,不接收跨专业考生。
三、报名: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和我所网报公告(网址:(http://www.wibp.com.cn),各考生在填写网报信息时,姓名、地址等一定要真实、准确,若所填信息有误,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应符合国家攻读硕士研究生有关规定,经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应届毕业生在报到时审查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
依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对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的考生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所决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所网站以及研招网上公布。
六、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含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复试时另行通知。
本所是从事生物制品的制药行业,每位被录取学生的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其健康状况还必须符合卫生部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者和对生物制品质量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的人员”,包括乙肝、丙肝等病毒感染者将不被录取。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待遇:
被录取后,学费全免;基础课程(第一年)完成后,提供免费住宿,工作日中餐免费,并按《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要求提供助学金。硕士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经入职考试合格者可留本单位工作,也可自由择业。
未尽事宜请考生与我办联系: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成立电话:027-88843621;电子邮箱:wibpyzb@126.com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邮政编码:430207)
推荐阅读: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