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海 大 学 部 门 文件
河海研〔2015〕67号
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第二阶段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质保量完成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任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以下简称第二阶段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已于10月25日结束。第二阶段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内容为专业课和面试,工商管理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和面试。
二、工作原则
学院应加强对第二阶段考试工作的管理要强化责任和监管,落实涉密管理要求,确保试卷、试题安全。要严肃考风考纪,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考试工作的公平性和公信力,维护第二阶段考试的公平公正。
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认真贯彻落实考试有关规定。
三、组织工作
我校第二阶段考试采取学校领导、研究生院协调监督、院系组织实施的方式进行。
学院成立第二阶段考试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负责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的工作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并配备一名秘书。
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组建若干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内专家不得少于2人。学院第二阶段考试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组成名单须按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根据需要派督导督查学院第二阶段考试工作。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为11月21日举行,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课考试或政治理论考试,下午进行面试。
2、考试地点: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可在校内进行,也可在生源相对集中的城市进行,同一城市有多个学院生源的,宜共同组织。
3、命题制卷:工程硕士专业课和工商管理硕士政治理论的命题工作由学院自行组织,每一科目各学院使用一份试卷,命题工作由研究生院协调。学院须做好试卷命题、印刷、保管、传递等过程的安全保密工作。务必保证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保密性,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4、其他:学院应提前一周在网站公布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和地点,并通过合适方式通知考生,同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表等)存档备查。
五、成绩报送
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应于12月4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报EXCEL电子版。
六、其他事宜
1、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不组织补考工作。
2、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学院申请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将所有考生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存档2年。
附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3日
附件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汇总表
学院(盖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准考证号 |
专业课/政治理论成绩 |
面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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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填表人: 日期:
注:报送电子版成绩须转换成EXCEL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