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及我校有关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相关工作的安排,现定于2016年1月9日到1月10日进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复试工作。
一、考生进入复试阶段的条件
报考我校的有学士学位考生“GCT”联考总分170分及以上,无学士学位考生“GCT”联考总分190分及以上。请“GCT”考试成绩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自愿来校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6年1月9日上午8:30-11:30
2、地点:天津工业大学行政中心115
3、须携带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②《天津工业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③《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考生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
资格审查表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学习资格和已取得的学位。
4、注意:持有通过专升本、高自考、网络教育、函授等获得学士学位的报考者,须于复试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学位中心认证处(010-82379480)出具的认证报告;持有通过专升本、高自考、网络教育、函授等获得本科学历无学位的报考者,须于复试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证明材料。对于持有党校、军校所颁发的学历和学位的报考者的要求同上。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如影响录取,考生须承担相应责任。
5、根据津发改价费[2014]93号文件规定,每生缴纳复试费90元,必须在2016年1月6、7、8日三天交费,通过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登陆天津工业大学财务处网页wc.tjpu.edu.cn)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和验证码进入系统,按服务指南中操作指导进行交费。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2016年1月10日 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16年1月10日 下午2:00-4:00
(笔试及面试地点于2016年1月9日资格审查时通知)
四、录取
专业课笔试和面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并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分;达到及格分及以上视为复试成绩合格。学校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录取限额按“GCT”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将于2016年1月底前完成,2016年3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
开学时间暂定为2016年3月下旬。无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乘车路线
地铁:天津站乘坐地铁3号线“大学城”站下车即到
公交: 871、963、849等
研究生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业大学行政中心115室,联系电话:022-83955016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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