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北京师范大学在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及环境经济等学科方向具有多年的研究积累,其研究实体是在1982年成立的环境科学研究所基础上发展、壮大的环境学院。学校拥有水环境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环境科学与工程国家授权一级学科、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学科、环境工程北京市重点学科。目前能够在环境工程领域指导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有64人,其中院士1人,在职教授18人,副教授27人,博士生导师40人。环境工程领域覆盖的研究方向有水质控制工程、固体废物资源化、环境评价规划与管理、环境生态工程、环境信息系统、环境经济等。
多年来,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在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经济学基础研究与应用性基础研究方面,集科研、教学和人才培养于一体,培养环境科学与环境保护领域急需的科研技术与管理人才,探索与开发国家急需的、以流域和区域环境为重点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污染防治的理论、方法及其应用技术,并与相关研究实体、环保企业结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多个研究基地。
一、招生宗旨 环境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主要是为企业、工程建设部门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环境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要求学位获得者掌握环境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环境工程领域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与方法,具有创新意识,能独立进行环境工程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和管理工作,并掌握一门外语。
二、招生计划 我校计划招生环境工程硕士研究生60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工程硕士录取总人数的10%。
三、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及报名 1、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在2011年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一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详细报名步骤请点击查阅)、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电子照片标准),北京地区考生还须网上提交报名费80元(外地考生报名费请按照当地规定的方式提交)。
现场确认。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确认地点信息提示)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提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已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就近选择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报名证件要求
根据学位办[2011]28号文件,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
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明”。因此,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4、报考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符合我校发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
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签字盖章后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总计三个小时。GCT参考书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考试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详细联考时间请点击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确定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合格分数线。凡GCT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到环境学院申请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2011年12月份,具体时间和复试内容另行通知。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此表可从研究生院网上下载),以备和笔试试卷、面试记录一并存档备查。第二阶段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
第二阶段复试考试参考书:
①《水污染控制工程》,高廷耀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②《环境科学概论》,杨志峰、刘静玲等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专业综合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
*欲购参考书的考生,可与硕博考研书店联系购书(网址:http://www.bsdky.com;电话:010—58802068)。
五、录取 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复试考试择优录取。
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按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自行联系北京市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六、培养方式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制2~4年。学习分课程和论文两个阶段。课程阶段的专业课利用双休日或者一年集中几次学习。来自企业单独组班的研究生,可在企业内进行不脱产或半脱产学习,一般应在两年内修满规定学分。
凡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可转入论文阶段。工程硕士需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撰写工作。环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学位论文(设计)撰写,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
七、学位授予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的研究生,经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 学费总计为每人3万元,其中课程阶段学费2万元,论文阶段学费1万元。
九、咨询方式 环境学院咨询电话:010-58802889;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010)58806414,邮箱:zhyxw@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