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大学,是新疆与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教育资源丰富,办学实力雄厚。 一、报名及招生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生领域 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地质工程、环境工程。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11年工程硕士招生名额自定。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程序和要求 1. 资格自审。 报名考生须自查是否满足所报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如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能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 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2011年7月1日至14日期间,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 3. 上传考生本人近期电子照片。 上传考生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1)。 4. 考生网报成功后,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二)现场确认要求 1. 2011年7月15日至18日期间,已经报名的考生到新疆大学现场确认点校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2. 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缴纳考试报名费并现场确认。考生本人仔细核对现场确认软件当场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无误后签名确认。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 考试报名费按国家规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