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之一。为保证在职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章可循,按照国家学位办[2014]43号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东北石油大学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复试及录取实施办法。
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各领域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一、在职工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永建
副组长:刘巨保
组 员:张春贵 赵提财 王继红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依据学科专业特点,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三)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实行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三、复试办法
(一)由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笔试及面试。(各领域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见附表)
(二)各学院组成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可由院长或负责研究生教学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本学院复试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复试结果给予解释。各领域成立3人以上的复试小组,负责专业能力的面试工作;各学院成立2人以上若干复试小组,负责英语交流能力的面试工作;其成员均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三)各学院应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1、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有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应执行回避制度。
3、所有参加复试的教师复试过程中应关闭通信工具,复试期间禁止与考生及其亲属单独接触。
4、每个复试小组设专(或兼)职秘书一人,记录或录音本小组考生复试问答情况,最后复试记录连同复试结果经小组长签字后存档备查。
5、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四)各学院应于2015年1月5日前将本学院在职工程硕士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名单、领域复试小组名单及相关工作人员名单报研招办备案。
(五)学校在职工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执行的复试程序和内容进行检查监督。
四、实施程序
(一)资格审查
1、复试前由各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复试。
2、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的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资格审查时考生需向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存档备查):
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此表在学位网下载打印,考生签名后将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2)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方法:登录学信网-学历查询-零散查询-手机注册获取查询码-打印带二维码的备案表),如为境外学历,则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复试时间及内容
1、复试时间
2015年1月6-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见《东北石油大学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水平和创新能力,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作出评价,满分100分。
3、提交复试成绩时间
2015年1月9日前上交复试成绩单(格式由研招办统一提供,电子版及纸制文档各一份,电子版上传至王继红老师处,纸制文档盖所在学院公章并由主管领导签字上交至研招办),并附各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三)复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有重大问题。
3、在报名、确认、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4、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五、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各领域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0+复试总成绩×0.5)排序,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依次取数学、外语成绩高者)。考生可在2015年1月12日后通过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个人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2、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在职工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3、拟录取名单于2015年1月17日在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天。(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lbm3.nepu.edu.cn/yjsxy/)。
(二)复审
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