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必要条件:
2014年参加GCT考试且报考我校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18分。
2.清华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日期:
专业基础:景观设计
考试时间: 2014年1月4日,8:00-14:00
考试地点; 建筑馆南115.
请考生自备画笔、尺子及纸张。画板A1由我院提供,不可自带
专业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 2014年1月4日,15:00
面试地点: 建筑馆三楼景观系
3.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携带GCT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
4.我院在第二阶段考试前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26日(周五)上午8:30-11:30
地点:建筑馆一层教学办。
5.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所需提交及出示的材料:
(1)通过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参加GCT考试的准考证;
(4)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6.考生应按我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学办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名确认、交纳第二阶段考试复试费。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凡未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不予准考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特别提醒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建筑学院教学办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