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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建筑学院2014年GCT风景园林专业复试分数线及通知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发布日期:201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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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必要条件:

2014年参加GCT考试且报考我校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18

2.清华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日期:

专业基础:景观设计

考试时间:  2014年1月4日,8:00-14:00

考试地点; 建筑馆南115.

 请考生自备画笔、尺子及纸张。画板A1由我院提供,不可自带

专业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 2014年1月4日,15:00

面试地点: 建筑馆三楼景观系

3.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携带GCT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

4.我院在第二阶段考试前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41226日(周五)上午830-1130

地点:建筑馆一层教学办。

5.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所需提交及出示的材料:

1)通过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参加GCT考试的准考证;

4)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6.考生应按我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学办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名确认、交纳第二阶段考试复试费。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00/人。凡未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不予准考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特别提醒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建筑学院教学办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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