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考生具体情况,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对2014年工程硕士入学考试的第二阶段考试安排及拟录取原则公布如下:
一、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名单确定原则
按《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我校2014年工程硕士招生计划为100人,其中录取无学位考生不超过当年实际录取总数的10%(向下取整)。则依据联考GCT总成绩排序,有学位考生前90名与无学位考生前10名获得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对应GCT分数为:
有学士学位工程硕士考生:GCT成绩不低于196分。
无学士学位工程硕士考生:GCT成绩不低于202分。
二、第二阶段业务课考试及面试安排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公布时间安排,面试相关安排如下:
报到时间: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8:30—9:30
报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A座213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5494900,25496237
综合面试与专业课考试时间:
综合面试时间:2014年12月30日10:00—12:00
专业课考试时间:2014年12月30日13:30—16:30
综合面试与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于12月20日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与面试工作安排》,请关注。
三、考生报到时需准备资料:
1、《报名资格审核表》,考生凭本人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index.html),下载打印后,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2、《在职硕士第二阶段考试情况登记表》(研究生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
3、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
4、联考准考证;
5、发表论文专著及科研学术获奖证明等复印件(面试时向面试专家组提供);
四、录取原则
有学士学位考生:符合第二阶段考试分数线,专业课考试和面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合格标准,报考学历资格审核通过者,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录取。
无学士学位考生:符合第二阶段考试分数线,专业课考试和面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合格标准,报考学历资格审核通过者,若所占比例未超过录取总数10%,则予以上报录取;若所占比例大于10%,则按GCT总成绩排名录取。
五、其他
(1)录取专业不允许调整到其他专业。
(2)工程硕士全部培养费为2.3万,学习期限为3—4年。
(3)考生录取确定后,若再次参加下一年招生考试并被其它院校录取,示为放弃培养过程,学校按自动退学处理。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