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及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四川省学位办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及拟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的原则。
1. 学校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的统筹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复试及拟录取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各学院复试及拟录取工作,汇总拟录取材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复试工作,受理考生申述;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与监督复试保密工作。
2. 学校成立201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及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巡视、抽查各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情况。
组 长:冯晓云
副组长:吴晓雄、刘国祥、王 斌
组 员:研究生院及监察处相关工作人员
3.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指导复试(第二阶段考试)专家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协调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及拟录取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为确保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及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签订责任书(见附件一)。
4.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成立复试(第二阶段考试)专家小组,负责复试(第二阶段考试)中面试环节的组织实施,成员一般由3至5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设组长一名。招生人数较多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可以平行地组织若干个复试(第二阶段考试)专家小组,组织本单位的面试工作。
1. 复试人选
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基本要求为:
①工程硕士
1)项目管理领域(限录取100人)
第一阶段(GCT)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98分。
2)其他领域
具有学士学位考生:第一阶段(GCT)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84分。
无学士学位考生:第一阶段(GCT)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92分。
②公共管理硕士(MPA)(限录取100人)
考生第一阶段(全国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25分、外语成绩不低于26分。
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复试考生名单发至相应研究生培养单位并在研招网上公布。
2. 关于调剂
① 我校除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均不进行调剂录取。
②公共管理硕士(MPA)不得进行跨类别、跨领域(专业)调剂录取,且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调入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第一阶段考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的基本要求。
③ 调剂考生须填写《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二),并将该表、第一阶段考试成绩通知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相应学院的复试(第二阶段考试)。
④ 被录取调剂考生后续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3.复试(第二阶段考试)的组织实施
(1) 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包括资格审查及复试费的收缴、专业基础课笔试及面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通过复试(第二阶段考试)。
(2) 制定复试(第二阶段考试)方案并通知考生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工作方案,明确复试(第二阶段考试)要求、拟录取办法和时间、地点、工作人员等具体工作的安排,提前告知考生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同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第二阶段考试)。
(3) 资格审查及复试(第二阶段考试)费的收缴
所有参加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及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第二阶段考试)费。
① 资格审查
1)第一阶段考试成绩符合我校基本要求的考生登录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签上姓名及日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签上姓名及日期)交所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考生所提交材料进行逐一审查,确保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三);资格审查人要在审查合格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上签上自己的姓名及日期;复试(第二阶段考试)结束后,研究生院将组织专人对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考生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若发现拟录考生中有资格不符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3)复试(第二阶段考试)结束后,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将资格审查合格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材料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② 复试(第二阶段考试)报名费的收交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641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交纳研究生招生复试费120元。为便于费用的交收,我校实行网上支付,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网上缴费平台。
网 址: http://202.115.65.201/payment/login.jsp
账 号:身份证号
密 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第二步:选择支付费用。
在“费用支付”——>“费用项列表”中选择费用项,然后在“本次支付金额”栏内输入支付金额(如不填写默认为全额支付),然后点击“支付”。
第三步:网银支付。
选择“易宝支付”,然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的银行进行网上银行支付。
第四步:打印凭据。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出支付信息打印界面,打印完成后可凭此办理相关手续。(该凭据可重复打印,方法为:登录后进入“缴费历史查询”,在“打印订单”处打印)
交费时间:2014年12月25日8:00-2015年1月15日24:00,逾期不再办理。
所有考生须先交费后持打印的凭据到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如需交费正式收据,请持打印的凭据到相应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取。
复试(第二阶段考试)所交研究生复试费120元/人均用于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工作的各项开支,全部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支配。复试工作结束后由研招办负责协调,通过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划拨至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4) 专业基础课笔试
① 试题命制及试卷印制
工程硕士各领域专业基础课笔试试题(满分100分)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试题的命制及试卷印制由各招生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② 根据国务院及四川省学位办文件规定,复试(第二阶段考试)试题试卷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考试及评卷结束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复试(第二阶段考试)方案组织实施专业基础课笔试:同一笔试科目必须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时间为3小时;若需在校外组织复试(第二阶段考试),须将在校外参加考试考生名单、时间、地点、工作人员等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原则上同一地点有20名及以上考生才可在校外组织复试(第二阶段考试),且务必要确保统一笔试科目校内外考试同时进行;每个考场原则上最多按30名考生安排,考生座位必须一人一桌,单行排列,相邻两张桌之间应相隔80厘米以上,考桌的抽屉应尽可能朝前;每个考场安排2名我校在编在岗人员作为监考工作人员。
④ 评卷: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组织相应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老师对考生专业基础课笔试答卷进行评阅。
⑤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所有考生笔试试卷(答卷)及成绩汇总后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 面试
① 考生填写《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四)并在面试时交主考老师。
② 具体要求: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 分钟;参加面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
③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第二阶段考试)结束后将所有考生的《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汇总后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 思想政治品德不符合招生要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 拟录取考生专业基础课笔试(第二阶段考试)及面试成绩均不能低于60分。
3. 项目管理领域录取总人数不得超过100人。
4. 工程硕士各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全校2014年实际录取总人数的10%(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其中交通运输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等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本校该领域当年录取总人数的20%。
5. 公共管理硕士(MPA)录取总人数不得超过100人,且录取非政府部门人员一般不能超过2014年实际录取总人数的20%(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
6.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复试(第二阶段考试)专家小组应根据考生第一阶段考试、第二阶段笔试及面试成绩,综合考生工作业绩、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择优拟定录取名单并确定导师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格式见附件五,电子稿以Excel表格形式发送至:yzb@swjtu.edu.cn)。研招办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的规定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2014年12月19日 |
下达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第一阶段考试成绩符合我校基本要求考生名单。 |
2 |
2015年1月5日前 |
1. 接收调剂考生申请(附件二)。 2. 命制复试试题试卷。 3.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复试方案(明确复试办法、时间、地点、工作人员等)并经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 4.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签订责任书(附件一)后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3 |
2015年1月15日前 |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
4 |
2015年1月18日 |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以下材料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本单位拟录名单(附件五,纸质稿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电子稿以Excel表格形式发送至:yzb@swjtu.edu.cn)。 2.本单位拟录取考生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考生本人签上姓名及日期、资格审查人签上姓名及日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考生本人签上姓名及日期、资格审查人签上姓名及日期)。 3.本单位拟录取考生专业基础课笔试试卷。 4.本单位拟录取考生的《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四)。 |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相关研究培养单位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第二阶段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第二阶段考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第二阶段考试)现场巡视、监督、检查。
3. 实行信息公布公示制度。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工作办法、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公布或公示。通过网络和电话等方式提前通知考生复试安排,确保考生周知;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拟录取结果告知考生。
4. 实行复议制度。各相关研究培养单位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相关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1. 各相关研究培养单位应按本实施意见中各项要求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录取工作,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九里校区逸夫馆4205,电话:87601513,87601437)联系。
2. 坚持以考生为本的原则,对相关考生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
3. 监督举报。
举报邮箱:yzb@swjtu.edu.cn,jwbgs@swjtu.edu.cn
举报电话:028-87601567、66366444
举报平台:学校主页http://www.swjtu.edu.cn中“监督举报平台”
受理部门:西南交通大学研招办、纪委(监察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一:
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及拟录取工作
责 任 书
为确保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及拟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学校和考生的利益不受损害,各相关学院(招生单位)签订本责任书,确保以下事项:
1. 学院(招生单位)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第二阶段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第二阶段考试)结果全面负责;要确保招生质量;要完善对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学院(招生单位)分管领导是本单位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及拟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及拟录取工作全面负责,特别是要确保2014年拟录取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严格符合各专业学位类别报考条件。
3. 学院(招生单位)要指定专人作为直接责任人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关于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及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开展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及拟录取工作,特别要做好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
4. 学院(招生单位)要切实做好复试(第二阶段考试)试卷命制、印刷过程中的保密工作,杜绝泄题、漏题事件发生。
5. 一旦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单位、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年度考核研究生招生项目中采取“一票否决”的方式处理,同时采取在全校通报、限制各类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的处罚。
学院(招生单位)名称(公章):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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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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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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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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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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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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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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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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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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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所在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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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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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校、院系、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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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成绩 |
语言表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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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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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推理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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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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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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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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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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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自述(可附页或附支撑材料)
考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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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院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报考院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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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院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学院(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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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学院(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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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件三:
工程硕士及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
一、工程硕士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录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学院名称(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拟录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代码 |
拟录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名称 |
有无学士学位 |
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 |
导师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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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各相关学院将本表纸质文档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九里校区逸夫馆4205),电子稿以Excel表格格式发送至:yzb@sw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