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
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60分以上(含160分),不设单科最低分数线。
二、复试形式及程序:
1、复试形式
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复试成绩总分为150分(其中笔试案例分析50分,面试综合能力考查100分)。
2、复试程序
报到时间地点:2014年12月27日7:50 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武川路校区凤凰楼三楼大厅。领取“复试情况表”,按要求填写并自己保管好(填表情况请见“考生须知”)。
笔试时间地点:2014年12月27日8:00-8:30在凤凰楼302室。
面试时间地点:2014年12月27日8:30-12:00,请提前在凤凰楼三楼大厅查看“面试分组名单”,按名单顺序进入指定的面试教室参加面试,有职称职务者提交职称证(提交复印件、查看原件)、职务证明(请任职单位加盖公章)给复试小组秘书。
三、复试内容和要求:
1、笔试试题:考察考生对公共管理领域事务的判断与分析能力;
2、面试综合: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实践管理能力和基本素质等,并参考考生的职务职称、工龄、学历、学位、工作业绩等。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2014年12月27日(周六)8:00-12:00 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武川路校区凤凰楼三楼。
五、录取工作
根据考生综合初试和复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六、其他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随带(1)准考证;(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须同时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请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5)《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政府部门考生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由省级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6)报考费80元。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查看复试分数线、复试安排、复试成绩、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4.MPA中心联系电话:021-65908896。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