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人员:教育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及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二、复试划线原则
1.法律硕士:联考总分不低于187分,英语单科不低于20分。
2.工程硕士:有学士学位考生 GCT不低于172分;无学士学位考生GCT不低于192分。
3.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两门联考总分不低于150分、学科教学(生物)不低于148分,其他专业领域不低于149分。
4.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无须初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为1月17日-18日,考生于1月17日上午10时前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办理报到手续。
2.复试地点:瑶湖校区各有关学院。
四、复试内容及录取原则:
1.法律硕士:面试100分、政治理论100分(开卷笔试),等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录取。
2.工程硕士:专业测试100分(笔试)、综合面试100分,差额复试,按总成绩(初试+复试)自高到低录取前20名。
3.教育硕士:专业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政治理论100分(开卷笔试),等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录取。
4.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政治理论100分(开卷笔试),差额复试,按复试成绩自高到低录取前60名。
政治理论测试由研究生院在1月17日上午10:30——11:30统一组织,成绩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在职硕士政治考试大纲.doc
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通知书.doc
2014年教育硕士复试通知书.doc
2014年工程硕士复试通知书.doc
2014年法律硕士复试通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