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位办《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复试条件
复试人员需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下条件:
项目 | GCT成绩 | GCT单科 | 学位 |
指标 | ≥172 | ≥20 | 有学士学位 |
2、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时 间: 2015年1月4日(周日)
报到时间:早上 8:00-8:30
报到地点:西安工程大学金花校区1-1002(研究生招办)
专业笔试: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1-128,1-126
综合面试:下午14:00-17:00
面试地点:各学院(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
①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3小时;
②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工作经历、专业能力,满分100分。
4、录取原则
(1)原则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依次录取。
分数排队办法:GCT考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笔试占50%、综合面试占50%)。
总成绩=70%GCT+30%复试成绩
(2)为促进校企产学研合作,对于长期的合作企业技术骨干,并且在生产、建设、管理和偏远地区第一线长期工作确有突出贡献者,可单独排队。
(3)2014年、2015年国家对在职研究生实行了控制规模、计划招生的重大改革。鉴于下达我校招生计划的规模有限,为节约办学成本,我校2014年、2015年原则上不再在西安之外教学点组织教学。因此,对于今后无法保证在规定时间到西安校本部正常上课(第一年的学位课)的学员不予录取。
5、复试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登录学位网下载),考生须在表格的照片位置和“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两处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4)《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面试时交主考老师(见附件)。
已在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过上述材料的考生不需再提供。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应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6、其他
本次复试后原则上不再组织集中复试,没有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未达到第一批复试条件,但在生产、建设、管理和偏远地区第一线长期工作且有突出成绩者的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部门: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邮政编码:710048
联 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9-82330076
传 真:029-82330076
网 址:http://yanjiusb.xpu.edu.cn/zsgz.asp?num=19
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