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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GCT分数线复试通知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 发布日期:201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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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阶段考试GCT成绩要求
2014年报考我校在职工程硕士考生GCT成绩达到报考专业领域所在学院的要求,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学院 工程领域 复试分数线(GCT总成绩≥)
机械学院 机械工程 186
兵器工程
车辆工程
工业工程
航空工程
仪器仪表工程
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80
制药工程
材料工程
安全工程
电光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 176
光学工程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技术 176
软件工程
经管学院 项目管理 190
工业工程
物流工程
能动学院 动力工程 200
兵器工程
自动化学院 电气工程 190
控制工程
理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176
环生学院 环境工程 200
生物工程
设传学院 工业设计工程 176
材料学院 材料工程 186

二、第二阶段考试主要工作内容
我校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复试)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即资格审查、专业课考试(笔试)和综合测试(面试)。
1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首先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考生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表须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该表可登录学位网www.cdgdc.edu.cn下载)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程序:
考生提交本人资格审查表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供审查。资格审查后,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连同考生的资格审查表存档。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并缴纳考试费80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专业课考试(笔试)
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考试时间150分钟。各工程领域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附件一、二(招生简章网址:http://gs.njust.edu.cn/a/gg/20140617/1236.html)。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测试(面试):
综合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面试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和思想品德等。
 各学院按工程领域组成面试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面试结束后,面试专家组组长负责填写“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综合测试(面试)成绩表”,并将此表交考生所报考的学院。
三、录取标准
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 择优录取。
总成绩=GCT总成绩/4×0.5+专业课考试成绩×0.3+综合测试成绩×0.2。
四、其他事项
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 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
机械学院 成  畅 84315928 动力学院 左晓康  84314960
化工学院 张聚沛 84315506 自动化学院 彭  栋 84318726
电光学院 周玲玲 84315431 理 学 院 段秋枫 84315133
计算机学院 薛振华 84315960 材料学院 杜香芹  84314985
经管学院 潘  文 84315726 环境与生物学院 张红雨  84315378
设计与传播学院 赵  芳 84315266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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