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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GCT分数线复试通知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 发布日期:2015-01-04
一、第二阶段考试GCT成绩要求
2014年报考我校在职工程硕士考生GCT成绩达到报考专业领域所在学院的要求,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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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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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数线(GCT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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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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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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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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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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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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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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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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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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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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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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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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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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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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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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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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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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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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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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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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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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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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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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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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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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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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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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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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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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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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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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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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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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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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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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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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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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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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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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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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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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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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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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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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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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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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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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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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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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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阶段考试主要工作内容
我校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复试)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即资格审查、专业课考试(笔试)和综合测试(面试)。
1、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首先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①考生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表须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该表可登录学位网www.cdgdc.edu.cn下载)
②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程序:
①考生提交本人资格审查表、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供审查。资格审查后,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连同考生的资格审查表存档。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②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并缴纳考试费80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专业课考试(笔试)
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考试时间150分钟。各工程领域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附件一、二(招生简章网址:http://gs.njust.edu.cn/a/gg/20140617/1236.html)。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测试(面试):
①综合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②面试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和思想品德等。
③各学院按工程领域组成面试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面试结束后,面试专家组组长负责填写“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综合测试(面试)成绩表”,并将此表交考生所报考的学院。
三、录取标准
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
择优录取。
总成绩=GCT总成绩/4×0.5+专业课考试成绩×0.3+综合测试成绩×0.2。
四、其他事项
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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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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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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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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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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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畅 8431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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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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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晓康 84314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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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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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聚沛 8431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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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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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栋 84318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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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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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玲玲 8431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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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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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秋枫 8431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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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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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振华 8431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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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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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香芹 84314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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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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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 文 8431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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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生物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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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雨 8431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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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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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芳 8431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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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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