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调整原则和测算方法》,并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及《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43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复试工作,规范复试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二次复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准确、真实地衡量每位考生的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
二、二次复试分数线
2014年我校在职工程硕士(ME)专业学位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为:
1.截止2011年7月31日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满三年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72分;
2.截止2010年7月31日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满四年,但无学士学位证书或者学士学位证书未满三年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88分,无学位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
凡GCT成绩符合以上条件、未参加2014年我校在职工程硕士(ME)专业学位第一次复试的考生,均可参加2014年我校在职工程硕士(ME)专业学位二次复试。
三、二次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 2015年1月10日下午(14:00-17:30)。
2.报到地点:光华校区崇文楼6楼工程硕士教育中心
3.复试资格审查
报到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表(学位网下载,必须有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交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使用初试时准考证,若遗失请在学位网原下载地址打印);
(4)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查询方法:学信档案—注册账户—学历信息—申请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备案表)。如果不能网上查询,则
需到当地教育厅(局)做学历认证。认证报告书须在2015年2月15日前提交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提交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一份,通过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可查询2008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中国境内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颁发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相关信息。(查询方法:学位网首页—学位查询—输入所需信息—打印网页结果)。其他由当地教育机构进行现场认证,认证报告须在2015年2月15日前提交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所有查询结果及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保证证件真实有效。
4.复试费:120元/人。
四、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2015年1月11日
2、 复试形式:笔试、面试,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 复试内容及时间: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与综合知识。
时间 |
科目 |
参考书目或内容 |
|
1月11日 |
上午 8:30-- 10:30 |
笔试-管理学综合 |
1、《管理学——原理与方法》,周三多、陈传明、鲁明泓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 2、《金融学》(第2版),黄达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上午 11:00开始 |
面试 |
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 |
4、复试地点:光华楼裙楼2202。
五、录取
1. 按照我校相关规定,结合复试与初试的综合成绩,按照排名差额淘汰,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GCT成绩/400分×100)×50%+ 专业笔试×25%+专业面试×25%。
2.未参加复试、经资格审查查明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格审查表上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凡在我校复试中违反国家及学校考试纪律的,一律不予录取。
4.拟录取结果将于1月下旬在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wufe.edu.cn/index.htm)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87352027 87352017 传真:(028)87352027
工程硕士教育中心网址:http://me.swufe.edu.cn/
西南财经大学工程硕士教育中心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