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首次实行在职人员录取工程硕士招生限额的政策,结合我校各个工程硕士领域实际情况,本着充分利用招生限额和各领域录取人数基本平衡的原则,我校2015年工程硕士录取政策为:
1、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项目管理领域:GCT总成绩186分及以上,且有学士学位;
2、其余工程硕士领域:GCT总成绩172分及以上,且有学士学位。
3、对于大学本科毕业但无学士学位的考生录取政策:
(1)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总成绩186分及以上;地质工程领域:总成绩172分及以上。按照国家规定,上述两个领域的指标单列。
(2)其余八个工程硕士领域:在全校录取总数10%的限额内,从高分到低分取满限额为止。
4、为进一步稳定工程硕士录取分数线和各领域在全国排名情况,对于GCT成绩在相关领域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不实行破格录取政策。
5、为保证工程硕士培养质量,对于录取的无学位考生,进校后需加大培养力度,其培养费用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研究生部
2015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