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联考分数线及复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成绩已公布,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4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位类别进入复试分数线、招生限额
1.法律硕士
(1)进入复试分数线
汉族考生:总分>=150分,外语>=35分;少数民族考生:总分>=145分,外语>=33分。
(2)招生限额:我校法律硕士招生限额98名。
(3)其他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录取总分平均分不得低于西部平均分168.99分。
2.公共管理硕士
(1)进入复试分数线
汉族考生:总分>=110分,外语>=32分;少数民族考生:总分>=105分,外语>=30分。
(2)招生限额:我校公共管理硕士招生限额98名。
(3)其他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录取总分平均分不得低于西部平均分132.85分。
3.工程硕士:
(1)进入复试分数线:GCT总分>=194分
(2)招生限额:我校工程硕士招生限额130名。
(3)其他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领域录取总人数的10%;拟录取考生总成绩平均分大于国家西部平均分186.56分。
二、复试
1.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进行二阶段考试和复试。资格审核材料:(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在学位网上下载后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盖公章),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2)身份证原件;(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二阶段考试
满足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进行二阶段考试,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二阶段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工程硕士二阶段考试科目为专业课,各领域二阶段考试科目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218.195.241.196/)查看。
3.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笔试和综合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综合测试为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等,还应考查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从事专业领域的能力和潜力。
4.复试比例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各学位类别复试比例在1:1.2—1:1.5之间。
5.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复试拟在1月25前完成,具体复试安排由我校各招生学院电话通知考生,变更联系方式的考生请本人咨询各招生学院。(咨询电话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三、录取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公示无疑义后上报国务院学位办,获批后方为正式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时间为3—4月。
新疆大学研招办
201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