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专业学院(中心):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4]18号《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和[2014]43号《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南开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及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分数线:
学位类别 |
总分线 |
单科线 |
法律硕士 |
185 |
40 |
公共管理硕士 |
120 |
25 |
会计硕士 |
140 |
40 |
工程硕士▲ |
198 |
20 |
软件工程硕士 |
155 |
20 |
▲工程硕士各学院招生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招生名额 |
电光学院 |
10 |
计控学院 |
21 |
环科院 |
13 |
化学院 |
4 |
药学院 |
4 |
生科院 |
1 |
商学院 |
45 |
经发院 |
12 |
总计 |
110 |
达到复试分数线的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考生需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及专业面试。
达到复试分数线的工程硕士及软件工程硕士需参加第二阶段专业课笔试及专业面试。
二、政治理论、工程硕士及软件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笔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周六)下午2:30—4:30,地点:南开大学二主楼(具体考场分布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公告栏及各学院网站,考试当天现场也会张贴考场分布情况)
考生于开考前20分钟开始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生务必于2015年1月10日下午1:00在二主楼A107交纳复试费90元(含笔试、面试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
考生须持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试费收据进入考场。
四、面试:请各专业学院(中心)在2015年1月12日前组织完成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各专业学院(中心)自行安排。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复试成绩将做为考生最终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各专业学院(中心)务必将复试有关规定及录取标准在复试前公布。
五、资格审查:考生须在面试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地点学院自行安排。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以下材料提交报考专业学院(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①《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两份;
②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取方式附后);
③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两份(用A4纸复印两份)。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各有关专业学院(中心)要认真审查考生资格审查表所填信息与其提供的材料信息是否一致。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招生单位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六、请各专业学院于2015年1月5日前以有效方式将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通知考生本人,同时将本专业学院(中心)面试负责人及具体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zhhy@nankai.edu.cn
七、请各专业学院(中心)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送交研究生院207室,同时将“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hhy@nankai.edu.cn.
1、南开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考生成绩汇总表 (填入复试面试成绩)
2、南开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记录表(按准考证号排序)
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25日
附: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取方式:
考生可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方式的详细流程。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方式:
方式一:进行实名注册后,登录学信档案,进入在线验证栏目即可申请(范围为1991以来的学历);
方式二:非注册用户可以通过学信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范围为2001年以来的学历)
(2)无法网上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必须通过学信网申请并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相关申请流程(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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