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及资格审查等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1、双证考生(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复试资格:GCT总成绩>=180分且各科单科成绩>=20分
2、单证考生(只有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考生复试资格:GCT总成绩>=186分且各科单科成绩>=20分
二、资格审查
考生本人于2015年1月17日(星期六)上午8:00到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主校区A01-311室)报到、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GCT入学准考证;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打印件(申请说明参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2008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士学位者须提供学位证书在线查询结果打印件(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不能提供出打印件的,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及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处加盖公章(两处盖章缺一不可)。
7、《第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三、第二阶段考试
1、考试内容。第二阶段考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按考生报考专业领域所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各专业领域考试科目、参考教材见“河北工程大学主页-研究生部-通知公告”。
2、考试安排
(1) 专业课笔试
时间:2015年1月17日(星期六)下午2:00-4:00。考试时请携带本人GCT考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地点: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主校区A01三层)
(2) 综合面试
时间:2015年1月17日(星期六)下午4:00 -6:00
地点:各相关学院
四、根据国家规定,没有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录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在学的,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五、录取
GCT成绩与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的加权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GCT成绩/4)×0.6+(第二阶段成绩/2)×0.4
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GCT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六、其它未尽事宜将在“河北工程大学主页-研究生部-通知公告”以通知形式详细说明,请考生近期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0310-8579071
附件: 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doc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