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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14年在职法硕、工程硕士GCT复试分数线降分补录调剂通知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青岛大学 发布日期:2015-01-15
各位考生:
经学校申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批,我校工程硕士和法律硕士招生限额指标允许适当增加,增加限额最多不超过原指标限额的30%。根据计划增加情况,现将我校2014级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调整补充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线
(一)工程硕士
1、工业设计工程领域
有学士学位者,全国联考GCT总分大于或等于184分;无学士学位者,全国联考GCT总分大于或等于204分。
2、其他14个工程领域
有学士学位者,全国联考GCT总分大于或等于192分;无学士学位者,全国联考GCT总分大于或等于204分。
(二)法律硕士
全国联考总分大于或等于157分,且英语单科大于或等于20分。
二、调剂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调整办法和我校生源实际情况,我校2014年法律硕士可接收考生调剂,调剂要求及办法调整如下:
第一志愿报考山东省省内院校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成绩百分位大于或等于58%,且英语单科大于或等于25分的考生可申请调剂。
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须提交《青岛大学2014年全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调剂申请表》(附件1)以及全国联考报名平台下载的《资格审查表》和网页成绩单的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qdu85954388@163.com,命名格式为“姓名+申请调剂+学位类别”)。
研究生院在职教育办公室汇总调剂申请并审查通过后,根据申请人数及招生名额确定调剂分数线,将通知合格考生前来复试,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签名的调剂申请表。接到通知的调剂考生所有复试程序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申请截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下午15:00。
三、复试
(一)复试程序
复试报到→专业课笔试(限工程硕士)或政治理论笔试(限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资格审查、专业测试(面试)→择优录取。
(二)复试日程安排
项目内容 时间 地点
复试报到(交验复试材料一份、交复试费180元/人、领取本人复试纪录一份) 2015年1月16日
下午13:30-16:30;
2015年1月17日
上午8:00-11:00 青岛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博文楼一楼大厅,原西二教)
专业课考试或政治理论考试(凭全国联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 2015年1月17日
下午13:00-15:00 美术学院和医学院以外的其他学院均在博远楼,具体安排详见报到现场通知。
资格审查、专业测试(面试)(交验复试材料一份) 2015年1月17日-18号,各学院自定 考生所在学院指定地点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时,持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各级党校和部队院校报考的考生以及学校认定须出具认证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认证方法详见附件2。
本次资格审查时,个别因评职称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以及学信网不能查询或查询不到毕业证信息的考生,如果承诺本人证件信息属实,可暂时选择以下途径之一先行提交学校:①本人工作(档案)单位盖章的情况说明以及②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并加盖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信息证明)。
待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必须的认证报告必须于2015年2月28日前提交我校研究生院审查,因未按要求提交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四、复试提交材料、专业课和政治理论考试、专业测试(面试)、录取及其他考生注意事项等未作调整的工作内容与要求仍按照《青岛大学2014级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联考复试工作通知》(研究生院-在职教育网站1月4日发布)执行。
五、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尽快与学院取得联系,查询具体复试工作安排并按时参加复试。
监督举报电话: 0532-85950198 0532-85955750
咨询:青岛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教育办公室
电话: 0532-85950198
E_mail: qdu85954388@163.com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德路,青岛大学浩园2号门内浩园教学楼1008室(顺丰快递)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月14日
点击查询下载:
1.附件1:青岛大学2014年全国在职联考硕士调剂申请表 .doc
2. 附件2:青岛大学2014级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联考复试工作通知(1月4日发布).zip
3.2014级在职联考硕士复试名单 (含增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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