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43号)文件规定,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的录取参考意见,按照如下录取原则、基本要求和操作程序完成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维护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品牌。
2、科学评测,择优录取。
二、专业课考试与复试
考生必须参加专业课考试和面试。农业推广专业硕士复试专业科目为在职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复习指南(第二版)中第八部分《农学概论》,兽医硕士专业复试科目为《兽医病理学》,面试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面试小组,小组成员必须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面试包括综合知识和综合能力的考核与评价。根据在职人员教育特点,在保证考生基本知识水平的基础上,更应注重能力和素质的考核,包括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研究和工作经历、研究成果和工作实绩等。面试确定该考生在满足上述基本要求情况下是否有资格攻读该种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录取程序和时间进程
1、考生于2015年元月24日完成面试工作。复试和面试时间表:元月24日上午 9:00-11:00(专业课复试) 下午 2:00—5:00(面试)。
2、所有参加复试和面试考生都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3、参加复试考生须下载表格研究生复试表,也可到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里面的“表格”文件夹中下载。
4、参考用书:在职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复习指南(第二版)。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元月24日上午8:00在笔试地点集合。上午笔试地点博学楼(九教)227,下午面试地点将在笔试时通知。
咨询电话:0551-65786436,魏老师。
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二0一五年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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